副馆长:
协助馆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认真落实学校档案规章制度。 协助馆长具体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、计划、规章制度,完成工作报告、总结等工作。 协助馆长开展档案校史的宣传、学习、监督、指导、培训、开发利用、学术交流、考核评比等各项工作。 根据馆长的安排,分管并完成好办公室、物质、考勤、安全、档案业务管理等工作。 完成校领导和馆长交办的其他任务,并就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等有关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